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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参加《香港中药材标准》第49次科学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17-11-10 15:48:05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应香港卫生署邀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所长马双成带队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日赴香港参加了《香港中药材标准》第49次科学委员会会议。

会议在香港卫生署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举行,共有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美国、英国等地从事传统药物研究的专家和代表50余人参加。中检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中国医药大学(台湾)8所研究机构分别汇报了承担起草的24种中药材根据2017年6月第十次国际专家委员会专家意见修改的研究内容。中检院汇报了承担的3个中药材品种(三棱、灵芝和藤黄)的补充研究情况。会议审议了8所研究机构承担起草的17种中药材及8种中药饮片先导性研究工作。中检院汇报了承担的黄芩饮片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Data collection of Decoction Pieces Scutellariae Radix)工作进展。会议就港标各品种研究工作遇到的问题包括标准制定过程中是否采用超高效液相、二氧化硫的检测、冬虫夏草砷的问题、水分限度制定的原则问题以及千里光中吡咯里西啶类生物碱(Pyrrolizidine Alkaloids (PA))毒性,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进行了广泛讨论和交流。

《香港中药材标准》是香港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主持开展的研究项目。该项目自2002年开始推行,2005年出版了第一册(包括英文版本、中文版本),涵盖了8种中药材,截止2016年,共出版8册,合计275种中药材。港标的研究思路清晰,研究程序严谨,包括:1. 样品收集,标识成分选择,性状和显微、薄层色谱和指纹图谱、检查、含量测定等方法研究;2. 分项目提交科学委员会(SC)审议,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汇报;3. 经过科学委员会(SC)审议通过的报告需要逐项的进行相关实验室比对;4. 所有项目均通过相关实验室比对的品种,由研究机构整合数据和报告,并提交科学委员会再次讨论;5.国际专家委员会(IAB)审议品种综合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6. 研究单位根据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改,形成最终标准。

2011年11月22日,中检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在中检院学术厅签署了“建立香港中药材标准的合作协议”。根据此次协议,中检院中药所承担24种中药材标准的研究工作。自2012年初开始,中药所组织了20家药检机构和科研院校共同承担此项任务。目前该研究工作已完成。研究内容被分别收载于《香港中药材标准》第7—9册。

2015年,中检院中药所又参与启动了《香港中药饮片标准》先导性研究项目(8个研究机构, 每个机构承担一个品种),中检院承担黄芩饮片的先导性研究工作。目前该项研究进展顺利,截止本次会议,所有研究项目均已通过科学委员会(SC)专家审议,该品种研究报告计划于2018年国际专家委员会(IAB)上通过审议。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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