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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药典》的宣传
发布时间:2015-01-14 14:20:47

随着国家药品监管体系的日益完善和政府对药品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药典和药品标准的宣贯培训已经逐步成为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的重要环节,对于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家药典委员会从《中国药典》1995年版颁布开始就十分重视并积极开展各版药典的宣传培训工作。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三定方案”中,正式明确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典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涉及《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均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二、为维护《中国药典》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未经核准,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冠以“国家药典委员会”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药典培训和授课。

三、未经许可,药典委员会委员不得以“药典委员”的名义参与非药典委员会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药典宣贯和培训活动。

四、对于非法以药典委员会名义开展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宣传培训的机构和个人,药典委员会将保留依法追诉的权利。欢迎社会各界对此类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五、为满足药品检验、科研机构以及生产企业等对药典标准培训的需要,药典委员会将继续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以及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或相关部门)合作,采取各种组织形式和培训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六、药典委员会将根据药品标准工作的进展和需求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及时在其网站予以公布。

七、药典委员会统一组织《中国药典》宣传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统一进行培训师资的遴选、培训和聘请。

八、药典委员会将在总结调研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制定《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宣贯培训管理办法》。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宣传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工作。

此外,新版《中国药典》将于2015年出版发行,药典委员会将全面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工作,请随时关注其网站的相关信息。

具体内容参见:http://www.chp.org.cn/cms/newscenter/news/000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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