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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18 11:02:5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拟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予以修改,现起草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ww.nhfpc.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weishengjisheng@chinalaw.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邮编1001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

具体内容参见:http://www.nhfpc.gov.cn/fzs/s3577/201611/5c997aa5c38349e78450e1f50cee9b5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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