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单位对《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经研究论证,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的名称修改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于2014年11月30日前书面意见反馈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同时提供电子版。传真:010-68791577,邮箱:spspgc@126.com。
具体内容参见:http://www.nhfpc.gov.cn/sps/s3585/201411/67ac54fb05ed46929adc63f2db31d4b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