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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征求《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02 16:57:4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允许医师多点执业。为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并规范管理,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这次印发的《征求意见稿》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充分发挥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长期以来,我国优质医疗资源不足且配置不平衡,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看病就医需要。社会上对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也有很高的期待。深化医改实施以来,原卫生部于2009年和2011先后印发文件,部署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规范试点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在广泛调研并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部分公立和民营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相关学会协会和参与多点执业的医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慎重决策,形成了现在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有:(一)医师多点执业的基本要求。(二)医师多点执业的主要条件。(三)关于医师多点执业应当履行的手续。(四)关于医师多点执业医疗责任承担。(五)医师多点执业的注册管理。

    具体内容参见:
http://www.moh.gov.cn/yzygj/s3577/201401/c5823303c4524fe9aedc07b0529278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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