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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就《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清理建议》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02 16:45:39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

    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清理专家组对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涉及的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进行整理和评估,依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以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考虑我国管理现状,借鉴或者采纳国际指南及方法,同时考虑食品毒理学的发展和需求,提出了现行标准清理结果和拟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目录。现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按照标准清理结果和拟定的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目录,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对拟新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标准立项和起草工作。具体内容参见: http://www.chinapop.gov.cn/zhuzhan/zcjd/201307/08a0c6eea5354202ab953642f374c43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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